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什邡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项目生产管理设施(第二次) (项目名称)已由 什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018-510682-16-03-289408】JXQB-020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生产管理设施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什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什经信【2022】3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建融建设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四川省什邡经济开发区(南区)嘉陵江路东段 1 号。
2.2 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 246553.35 平方米(369.83 亩),建设规模具备 60 万箱/年的卷烟生产制造基地,配套相应的工艺装备和公用动力以及辅助生产设施。
2.3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2.4 招标范围: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什邡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项目生产管理设施(包括窗帘、地毯、地胶、空气净化器等设施器具)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5 交货地点:四川省什邡市经济开发区(南区)嘉陵江路东段1号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什邡卷烟厂易地技术改造项目场地内指定地点。
2.6 工期:总工期为30天,包括设计、生产、备货、交货及安装调试等。工期计算以买方书面发出通知时间为准。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年12月 24日 00时00分00秒至 2023 年01月16日 09时30分00秒,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网址:http://ggzyxx.deyang.gov.cn),凭CA数字证书网上报名,逾期未报名的投标企业将不能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未注册的企业请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网址:http://ggzyxx.deyang.gov.cn)相关的说明完成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4.2 招标文件按系统要求获取,潜在投标人网上投标报名成功后,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网址:http://ggzyxx.deyang.gov.cn),凭CA数字证书网上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同4.1条中的投标报名时间,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招标文件免费获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01月16日0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德阳市) (https://ggzyxx.deyang.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www.ggzy.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http://ggzyjy.sc.gov.cn)、中国烟草总公司 (http://www.tobacco.gov.cn)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四川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四川省什邡经济开发区(南区)嘉陵江路东段 1 号
邮 编: 618400
联 系 人: 陈女士
电 话: 0838-8110701
传 真: 0838-8110701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建融建设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武阳大道三段 5 号下一站都市写字楼 A 座 1210
邮 编: 610043
联 系 人: 万女士
电 话: 028-87014511
传 真: 028-87014511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2年12月21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生产、制造等方面的规定。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合同额、供货数量、技术规格等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采购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